客户服务
欢迎您登录:蚌埠城南驾驶员培训学校官方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网站首页
走进城南 新闻中心 模拟考试 学车流程 训练实景 安全常识 咨询留言 联系我们
咨询热线:0552-4111512 0552-4112788 驾照轻松考讨论群:62272088
新闻中心  
 
业内新闻
学车须知
考试要点
政策法规
汽车学堂
安全驾驶
 
通知公告 更多 >>
· 6月23日 科目一考试时间安排
· 6月8日 科目一考试时间安排
· 5月24日 科目一考试时间安排
· 5月11日 科目一考试时间安排
· 4月18日 科目一考试时间安排
学车流程  
1、照相体检
2、档案受理
3、理论学习
4、理论考试
5、上车学习
6、倒桩考试
7、选项考试
8、市区路考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学车须知  
 
驾驶证记分周期内如何清零?
日期:2016年3月18日 浏览[5189]

    驾驶证的记分周期是从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很多人误解成“每年的1月1日开始计算”;买分、卖分系违法行为,只能利用驾驶证的记分周期合法地为自己清分。


    在记分周期内未达12分,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

    

    驾驶证记分周期内如何清零?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58条相关规定:被记满12分,需要到驾驶证核发地车管所或者到违法行为地车管所参加学习并考试科目一,合格后,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方能将分数清零。有两次以上达到12分或者累计记分达到24分以上的,除了参加科目一考试外,还要增加科目三考试。交警提醒,如果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仍继续驾驶机动车,将被扣留机动车驾驶证;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继续驾车将被处罚。


  打印 | 收藏 | 关闭
网站首页 | 走进城南 | 新闻中心 | 模拟考试 | 报名流程 | 训练实景 | 安全常识 | 投诉建议 | 联系我们
蚌埠城南驾驶员培训学校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 Email :99766278@qq.com 后台管理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朝阳路1395号(103路公交车燕山路站下) |联系电话:0552-4111512 0552-4112788 传真:0552-4112288
皖ICP备12018295号 技术支持:华迅网络   皖ICP备2024039983号-1